一、
依據本府 112 年 4 月 19 日府體綜字第 1120099869 號函辦理。
二、
指揮中心於 112 年 4 月 7 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 112 年 4 月 17 日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爰本次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及游泳池防疫管理指引,配合修正佩戴口罩規定。
三、
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公告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最新消息(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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