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局 114 年 2 月 24 日桃教小字第 1140016368 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市 114 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請各受理收件學校於 114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7 日登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
https://tycnee.psees.tyc.edu.tw )」,將申請人送交之申請書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進行申請案資料檢核,檢核注意事項如下:
(一)...
觀看完整文章